第八章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
坚持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理念,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努力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建设绿色中原、生态中原,增强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一节推进生态建设
落实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和修复,保障生态安全。依托山体、河流、干渠等自然生态空间,积极推进桐柏大别山地生态区、伏牛山地生态区、太行山地生态区、平原生态涵养区,沿黄生态涵养带、南水北调中线生态走廊和沿淮生态走廊建设,构筑“四区三带”区域生态网络。加强淮河、黄河中下游、海河及其主要支流源头区、重点水源涵养区、水土流失严重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脆弱地区的保护。实施黄土高原区、豫西山区、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太行山区等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沿淮调蓄洪生态保护区。加强重点湿地恢复与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和监管,保护生物多样性。推进淮河、长江、黄河流域防护林和太行山绿化、平原绿化防护林建设,巩固和扩大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成果,严格林地保护管理。建设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渠首水源地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建成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河南南阳渠首环境保护中心。加快矿区生态恢复治理、煤矿塌陷区治理。促进生态型城镇建设。实施河南林业生态省提升工程。推进郑州、许昌、新乡、洛阳、漯河、三门峡等森林城市和邢台水生态修复工程建设。
第二节加强环境保护
改善水环境质量,优先保护饮用水源地,加大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深化重点行业水污染治理,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扩能增效及升级改造工程,提高城市中水循环利用水平,到2020年,县城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推进火电、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行业脱硫设施建设和稳定运行,完成3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脱硝改造,新、扩、改建机组全部配备烟气脱硝设施,推进大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脱硝改造,加大城市扬尘污染和机动车尾气污染监测治理力度。促进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行业开展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加强工业危险废物、电子垃圾及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加快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垃圾收运和分类处理体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大规模化养殖污染治理力度,开展重金属、危险废弃物污染治理。开展环境容量研究及应用,实施环境容量预算和主要污染物总量预算指标管理,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监管体系,增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处置能力,推进排污权交易中心及碳排放交易中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