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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收“讨薪案”春节前将全部办结

2012-11-16 06:31:52 来源: 中原网--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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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工资的老板,该拘留的拘留

省高院副院长谢德安说,对进城务工人员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证据的,要依职权积极主动调取相关证据。对必须到庭而拒不到庭的被告,伪造、毁灭重要证据的当事人,可依法采取拘传、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加大对“老赖”的执行力度,采取先予执行和强制执行措施,对已经到位的执行款,要简化审批发放手续,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及时、足额领取。对久拖不履行的,综合运用限制出境、限制投资置产、限制高消费和媒体曝光等制约手段,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加大惩戒力度。对恶意拖欠、携款逃匿等行为依法追究规避执行的责任,依法处罚,同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建议降低资质、限制承接新项目、纳入信用评价等。违法情节严重的,依法拘留、罚款直至以恶意欠薪罪等追究刑事责任。

谢德安强调,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将恶意欠薪的罪名正式定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目前,南京、沈阳等地已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者被判刑的案例,一批欠薪者受到震慑自动履行了义务。

全省法院各审判和执行部门要密切留意此类案件线索,一旦发现符合刑法规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要件的案件,要按照有关法律要求,及时移送相关司法机关,及时审判,形成对欠薪者的高压态势,迫使其履行义务。

[作者:记者 鲁燕  编辑:刘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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