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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试点“民生保险工程”

2012-11-16 07:40:00 来源: 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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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自然灾害和各种生活意外中,民众如果遭遇险境,如何获得基本的民生保险,提升社会抗灾救助的能力?记者新近在采访中了解到,上海将在其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区的奉贤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广覆盖”的民生保险制度。

  据了解,此次尝试的民生保险制度,有助于灾害防范和救助体系的优化,将覆盖奉贤区城乡的户籍人口及人才类居住证人口,总人数在55万人左右。由政府财政出资,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评估选择相关的保险机构为城乡居民提供无偿的基本民生保险服务。保障的范围包括人身伤害保险和房屋损失保险两大类。

  上海奉贤区发改委副主任胡恩同对记者说,根据目前制订的实施方案,在自然灾害、火灾爆炸、交通逃逸、溺水身亡等事故中,相关的人身伤害保险金额每人在3万至20万元之间。在自然灾害等三大类事故中,将对参保对象的1套实际居住用房实施保险保障。

  从相关的规定中可以看到,此一民生保险制度的“广覆盖”,在参保对象之外还有所延伸。比如对于见义勇为行为的保险,只要是发生在奉贤区境内,不管是户籍还是非户籍人员,都将涵盖。奉贤户籍人员在全国各地只要实施了见义勇为行为,也将得到此一民生保险保障。在公共场所发生意外伤亡,相关的保险保障也将涵盖涉及的所有人。

  相关专家认为,奉贤在上海率先实施“民生保险工程”这一举措,是在民生保险保障领域的一个创新。其保费全部由政府“买单”,居民不用出钱。民生保险的实质,是政府对民众实施的一种政策性保险,是一种政府民生救助行为,突出对社会民众的最基本保障,是一项惠民工程。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落实其公共服务的职能,充分发挥商业保险机构这一专业化、社会化力量的作用,提升保障服务的力度和水平“这是公共性、社会性和专业性的统一”。

  据了解,上海奉贤的这一试点,将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一旦相关的灾情发生,区域内各镇、开发区和社区的相关部门将协助受灾居民进行核灾、核损和索赔。承担民生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将利用其营业网点,具体负责受灾的受理报案、核灾核损、理赔材料受理等环节,及时兑现赔款。  □记者 李荣

[作者:程春雨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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