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王先生的投诉,记者联系了西萨食品公司的刘凤霞女士,刘女士称,接到王先生投诉后,西萨公司积极应对此事,并于9月12日派人到现场,而在之前,公司也要求当地经销商多次给王先生接洽,希望能够解决此事,西萨公司当时就承诺给王先生一箱月饼的赔偿,但是,王先生却向西萨公司索要6万元的赔偿,否则不能完事;同时,西萨公司提出,由于王先生不让公司人员拿走月饼,所以,不能鉴定月饼到底是否为西萨公司出品,而对于王先生一下子要6万元的赔偿金,西萨公司认为这无异于敲诈。
随后,记者联系王先生,事情经过大体给西萨公司所说一样,但坚称自己不存在敲诈行为,作为一个消费者,本来心情非常好,买月饼要食用的,谁知道准备吃的时候,却发现一根体毛呈现在自己眼前,感觉非常恶心,精神上受到打击,不能原谅西萨公司这种无视消费者食品卫生的行为,所以提出赔偿6万元。
13日下午2点,大河网记者赶到郸城县,见到了王先生,同时也看到了这块月饼,王先生投诉的月饼情况属实。当天下午5点西萨公司工作人员也到达郸城县,此时,因为记者久等西萨公司人员不到,就先行离开,记者于下午5点多给西萨公司在现场的侯姓工作人员联系,侯先生称,自己见到了月饼,但是并不能确定月饼就是西萨公司所生产,王先生不让厂家拿走月饼进行鉴定,记者问,能否根据包装确定此事,侯先生称,必须要拿走才能确定是否为西萨公司所生产,同时,侯先生称,王先生下午继续要求赔偿,赔偿金由6万降到5万。双方最后无法达成一致。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郑大律师事务所的楚律师,他称,该消费者可以依法维权,国家目前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可以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维权,如果产品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直接威胁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的话,赔偿相对比较高,但,针对此事,无论依据哪一部法律,也不会赔偿6万元,至于是否构成敲诈,那需要看当事人现场是否用威胁等手段要挟对方达到目的。
记者提醒,中秋节快要到了,月饼厂家应该加强月饼生产的质量管理,杜绝任何食品质量事故的发生,保障消费者能够安全、放心的吃上月饼,同时,消费者如果发现有问题的食品的话,请及时给大河网记者(0371-65795966)联系,地址:河南日报报业大厦11楼大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