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法规科下发的取消邱某购房资格的通知
房管局下发通知取消购房资格
9月7日上午,心通桥督办人员与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取得了联系。
“我们接到投诉后,把邱某夫妇叫到了房管局,要求他们再重新出具一份收入证明,两人当场就说放弃不要了,主动退出。”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法规科的工作人员说,经调查,邱某存在骗取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行为,且已在珠江荣景小区购房,但还未签合同。
“我们已经下通知取消了他们的购房资格,收回他们的准购证,并拉入黑名单,五年以内不允许再提出申请。”
据了解,邱某是2011年3月递交的购房申请,郑州市房管局工作人员调取他们当时的申请档案,是符合条件的。当时的收入证明,是由所在单位化工部郑州地质工程勘察院提供的。
层层审查仍能“蒙混过关” 到底该谁负责?
据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介绍,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经过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先经街道办事处初审,再由区民政局对收入情况和婚姻情况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再转至区房管局,查看要件是否齐全并核实房产情况,所有条件均符合的,最后输入住房保障系统。
就是这样严格的层层审查,还能让一些人“蒙混过关”,相关审查人员当初负起责任了吗?即使现在被人举报后取消了申请者的购房资格,相关单位随便出具一份收入证明,就不负任何责任了?审核单位又尽到职责了吗?
针对网友的这些质疑,郑州市房管局法规科的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出具假证明的相关单位和受理审查的人员,他们会向领导汇报,由领导决定如何追查责任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