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7日电(记者吕诺、周英峰)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杜鹰27日说,按照2012年7月起全面实施的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评价,2011年全国设市城市公共供水厂出厂水水样达标率为83%,设市城市和县城公共供水末梢水水样达标率为79.6%。
杜鹰27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作《国务院关于保障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说,“十一五”期间,全国设市城市和县城公共供水日供水能力增加0.33亿立方米,管网长度增加22.21万公里,用水人口增加0.96亿人。截至2010年底,全国城镇(设市城市、县城和建制镇)供水人口6.3亿人,供水普及率达90.3%。目前,全国约85%的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划定了保护区,编制了水源地保护规划,城市饮用水水源达标率基本稳定在80%左右。
杜鹰介绍,国家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已覆盖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置了1.34万个水质监测点。国家在重点场所建立监测哨点,开展水性疾病监测和饮用水健康影响调查,充实中西部2234个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的现场检测设备配置。卫生监督检查力度加大,每年组织开展监督抽检并通报结果,2010年对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户次数比2005年增加了50%。自2011年起,我国将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纳入医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饮用水卫生监督服务均等化,重点加大二次供水、学校饮用水等卫生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