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6月25日电 (李春梅 杨光)红白喜事走“人户”是当今普遍现象,主人家由于办事较晚一般不能将收到的现金存进银行,一些犯罪分子瞄准这一点,在深夜等疲惫的主人睡下后入室盗窃。记者25日从重庆市綦江区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公开审理了何某华等10人团伙盗窃一案,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一年零二个月至十二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0元至10万元。
据查,何某等10人老家都在重庆綦江和江津两地,只有小学或初中文化。2007年以来, 10人长期流窜于重庆綦江、江津、永川、合川、潼南、铜梁、大足及贵州、四川等地,通过公路、铁路等运输方式搜寻沿线的办酒农户,发现目标后就近入住等待时机。到了深夜,何某等人趁主人酒醉疲惫熟睡之时,采用撬门拗窗、薄片开锁、墙壁打洞、攀爬窗户或阳台等手段入室盗窃。
何某交代,从2007年5月开始,团伙成员就通过分散搜寻盗窃目标、踩点后电话联系集合的方法盗窃赚钱。他说,每次得手的财物都不一样,除了现金,就连烟酒、手机、腊肉,他们都不会放过。
直到去年3月,团伙成员先后到案,他们已作案89起,盗窃金额达30多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何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伙同他人以秘密手段入户盗窃私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同时,团伙成员长期纠集在一起,以办红白喜事的人家作为对象,入室、流窜作案,社会危害性较大,酌情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