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岂能靠定制?
苛刻“约法三章”让“准女婿”难以招架
“结婚之前必须购买婚房,房款需要一次性付清,房产证上必须加署女方姓名;婚后的生活费一律交由女方管理;婚后女方不能和公婆住在一起,逢年过节要在女方家度过。”今年25岁的梁辉已经与女友晓筱恋爱3年,两人打算“十一”结婚。前几天,梁辉准备正式向女朋友家人提亲时,原本和善的准丈母娘却提出了“约法三章”,让他感到难以招架。
据梁辉介绍,他和晓筱刚谈恋爱时也去过晓筱家里,“感觉晓筱妈妈还是挺喜欢我的,他们家里有什么电器坏了,我都能修好,她妈妈也夸我做事情细心,加上我经济实力还不错。”当时,梁辉也跟准丈母娘提起自己的计划,等到自己有一定积蓄时会考虑自己创业,专门从事自己喜欢的电子商务营销工作。
3年过去了,两人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但因为梁辉去年家中出了变故,大部分积蓄都给父亲治病了,原本的创业计划也只好搁浅。最近当梁辉提出结婚时,准丈母娘提出了这三个条件。“其他条件我都可以理解和接受,但过年过节只能在女方家过,这让我难以接受。我家在湖南,常年在广州工作,很少回家本来就感觉对父母有愧疚,现在还要限制我回家探望,这让我从心理上很难接受。”梁辉表示。
记者了解到,晓筱是家中独女,从小到大生活在广州,她的父母希望梁辉能够当上门女婿,“他家里还有哥哥,虽然他父亲有病,但有哥哥照顾,他应该把更多精力放在广州的工作和未来的发展上。至于房子和生活费的问题,是为了考验他是否对我女儿真心实意,以后能不能一如既往地爱她。”晓筱的母亲刘女士说。
对于刘女士的要求,梁辉表示可以理解作为母亲的立场,但他也认为,“幸福不能靠条件定制,考验也需要把握一个度。过了这个度,很可能会让一段美好的姻缘毁于一旦。”在他看来,父母们在考验未来的女婿、媳妇时,应该更多去关注人品、性格,至于两个人婚姻的经营和生活方式,应该放手让他们自己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