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清理争议
另据本报记者2007年至今对小产权房清理整顿的跟踪,事实上,从那时起,妥善地解决小产权房问题便已是争议两难。
除了郑州小产权房目前所面临的处境,本报记者此前在北京多地调查显示,对于普通村民而言,即便是拆除小产权房,但由于小产权房地基的存在,复耕已是不可能之事,而不拆除,由于小产权房与《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相抵触,以及分配不均的现实,村民也难以从小产权房上获得好处。
对于业主而言,因小产权房早已有之,一些交易也已经完成数年,退房也已不可能,又因小产权房无房产证以及其他相关手续,又使得业主难以得到相关法律保障。
国土部则于4月18日通报了5起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其中,北京延庆县张山镇上郝庄村51栋小产权房被没收,并对村委会罚款227万元,通报同时,国土部并未提及更多的后续解决措施。
而此次对小产权房试点清理,据媒体报道,小产权房清理将区别对待、分类处置、清理举措包括强制拆除、没收、停建和停水停电等,而由14个部委参与研究制定的小产权房初步清理整治政策方案,也已经上报给国务院,目前仍在等待最后方案的出台。
对于此,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严金明表示,仅采取没收、强制拆除、停建和断水断电等“堵”的措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小产权房问题。
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此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则称,低价小产权房吸引大量购买人群购买,农民之所以愿意冒着被拆除的风险建,是城乡土地二元制所导致。
“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如果农民自己不建房,根据当前土地制度,土地一旦被征,他并不能分享到城市化带来的好处,相反,只能得到一个最低补偿。”蔡继明说,事实上,现存的土地城乡二元结构,一方面,使得地方政府依靠土地拍卖,进一步推高低价房价,另一方面,它也让中央政府每每调控房地产市场,却屡屡受挫。
也是因此,蔡继明建议,在符合土地规划前提下,应当实行城乡土地同地、同权和同价,而一旦农村集体用地进入市场,将涉及到整个土地制度的变革,它的改革将影响深远。(应被采访者要求,文中提及村民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