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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腐竹过程中使用“吊白块” 许昌农民挨罚获刑

2012-03-28 11:36:01 来源: 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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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昌县农民刘某因在生产腐竹过程中滥用甲醛次硫酸氢钠(俗称“吊白块”),昨日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记者 韩争强)

    2010年9月份,刘某开设了无任何手续的豆制品厂,并在生产腐竹过程中使用含有“吊白块”的增筋剂。后多次被质监部门查处。2011年10月28日,刘某向许昌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昨天,许昌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的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禁止其在缓刑期内从事与食品生产、销售等有关的活动。

[作者:韩争强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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