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记者 程国平 通讯员 邢军)去年底的最后一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通知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统一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13%的增值税。
蔬菜流通环节13%的增值税免征近3个月,从理论上讲蔬菜价格应该下降8%~15%,然而从眼下看,菜价不仅没降下来,反有越来越贵的趋势,比如近期全国领涨的大葱、辣椒、青菜等。
那么,如何让一路高歌的菜价降一降?除了免税,还有哪些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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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仨月,郑州三家蔬菜企业免税55万元
据权威部门静态测算,《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以下简称137号文)政策实施后,全国蔬菜流通环节减税规模将达150亿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