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艰难维权 媒体相助
救出女儿后,唐娟多次到公安机关要求立案,但都不了了之,直到她以死相逼,两个月后才立案。几经波折,引发省公安厅关注。几年里,在经历一审、二审之后,此案发回重审。2011年3月,永州中院对7名被告人一审宣判,休闲中心老板娘和周军辉被判死刑,四人被判无期徒刑,另外一人被判刑15年,同时7名被告人赔偿乐乐20万元。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提起上诉,被告人认为量刑过重,而唐娟希望7人都能判死刑,继续提出184万元的民事赔偿。
几个月里,唐娟找到了本报法援团甘元春律师和北京汉良律师事务所胡益华律师求助,两位律师以法律援助的形式无偿代理此案。
今年2月21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在永州审理此案。
对话
希望女儿身体好,心病也能好
20日下午,记者拨通了唐娟的电话,电话那头她对二审很期待。唐娟说,女儿现在已上高一了,成绩中等,改了名字寄居在亲戚家,庭审的事并没有告诉女儿,“不想让女儿分心,能不提就不提。”唐娟说。
已经17岁的乐乐比同龄孩子安静很多,几年里除了亲人从来不跟男人接触,一家人全靠乐乐父亲在外打工。
谈到对女儿的期待,唐娟说,只希望女儿能忘记过往,早日治好病,医好心病,开开心心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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