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速贷”“快速融资”…报纸上的小广告、车窗上的小卡片,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企业融资难的状况。
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层次影响,国内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难以满足的现状日益显现,为了生存发展,他们向民间机构举债,并逐渐由“地下”转为“地上”,衍生出大量新生的融资服务平台。
由于种种因素,民间融资成本高、渠道窄、风险大,引发了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甚至引发集资诈骗等刑事犯罪。2011年,全省法院共计受理民间借贷案件78803件,涉及标的额127.55亿元,比2010年分别增加了11.3%和37.3%。
如何依法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今年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周继业提交了《关于依法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促进民间资本健康发展的提案》,建议我省金融管理部门扩大监管范围,最大限度地发挥民间借贷的积极效用,消除其负面影响,逐步引导其成为传统金融的一支重要补充力量。
现状:
民间借贷利率畸高面广量大 极易引发不稳定因素
民间借贷一个众所周知的特点就是利率高,有的月息高达15%。为了规避法律,放贷者直接将高额利息作为本金的一部分写入借条,或者将高息先行扣留,引发不少诉讼。
业内人透露,在房地产企业和小微企业中,这种借贷十分盛行。而高额利息又催生了庞大的借方市场,放贷者面广人众、层次复杂,有相当一部分收入稳定人群如公务员、教师等也参与其中。统计表明,全省法院2011年受理的有公务员参与其中的民间借贷案件就有1130多件。
风险总是与利益共生。一些小微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弃企避债,部分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变相集资,牟取非法利益。眼看借款不能收回,放贷者情急之下采取过激行为,甚至网罗“两劳”释放人员等采取恐吓、殴打、拘禁等违法手段逼讨,极易引发相关刑事犯罪;而以农民、下岗工人及离退休人员等弱势群体为主的放贷者,则聚访群访,从而滋生社会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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