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在农村金融服务方面,突出强调要“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9日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银行业落实一号文件精神,将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确保涉农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将信贷资金更多投向薄弱领域,加大农村金融产品服务创新。同时,推动大中型银行积极为农服务,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发展村镇银行等新型机构。
确保涉农贷款实现“两个不低于” 信贷资金更多投向薄弱领域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信贷增速总体保持较低水平前提下,银行业将大力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坚决限制对“两高一剩”和落后产能行业的信贷投入,腾出资金和规模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将有限的信贷资源重点投放到在建工程、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确保实现涉农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顺应“三农”发展变化,科学确定支持重点,将信贷资金更多投向薄弱领域:优先保证粮食生产和“菜篮子”产品供给信贷需求,大力支持科技兴农和农业科技推广运用,大力开展农户和农村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积极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不断探索金融支持小城镇建设的新途径。
推动大中型银行为农服务 鼓励在金融机构空白乡镇设网点
“坚持商业可持续与社会责任兼顾原则,推动大中型银行积极履行为农服务义务。”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说,将着力督促和引导大中型银行持续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不断加大对农业科技和农村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全面提高支农服务能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
大中型银行要着力提高县域机构经营活力,建立与县域业务特点相一致的决策机制和审批流程,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效率和质量。特别是农业银行,要积极探索更加有效的“三农”服务机制,以“村村通”和惠农卡为重点,继续增强农村基础金融服务能力;邮储银行要发挥网络优势,为广大村民提供基础金融服务,大力发展小额贷款等涉农零售贷款业务,发展批发贷款业务加大对“三农”和农村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农业发展银行要进一步拓宽支农服务领域,大力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业务,加大对农田水利设施、农业科技创新、生态环境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放力度。同时,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积极开展水利建设中长期政策性贷款业务。
鼓励大中型银行在金融机构空白乡镇设立网点和小企业专营机构,原则上不受数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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