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摘要】
朱某的举报,最终被证实属实。经法庭查明,2006年6月12日深夜,陈某、蔡某滨及蔡某艺在埋伏时锁定了一个目标——一辆黑色马自达轿车停在路边,车体剧烈摇晃。
于是3劫匪分好工,1人对付女的,另两人对付男的。随后,劫匪用铁锤将车窗砸破,陈某先拉开车门对车内男子说,“哥们,看一下几点了”。车内男子抬起手时,却看到一把50多厘米长的砍刀。
东南网2月8日讯 (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文刘奎宁/图)深夜,山上,厦门某银行支行副行长与女下属玩“车震”,遭抢劫3.6万元,却不敢报警。
行长不敢报案,劫匪自己举报。时隔一年多后,其中一名朱姓劫匪因其他案子入狱,在看守所里举报“曾抢劫行长”,帮助警方破案,因此获得轻判。
昨日,“车震劫案”的最后一名落网的劫匪蔡某艺被思明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另外,法院还判决三劫匪要共同退赔行长的被劫损失。
行长不敢报案 劫匪自己举报
几年前,闹得沸沸扬扬的行长车震被劫案总算有结局了。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举报“被劫行长”的劫匪朱某。
原来,2006年9月初的一天,朱某因为没钱上网,便找到好哥们陈某、蔡某滨及蔡某艺。
陈某提议,晚上到东坪山去抢劫,因为那里有很多有钱人开车去谈恋爱,而且很多人的关系不好说,他们怕关系败露,未必敢报警。当天晚上,4人来到东坪山,抢劫一对情侣5000元。随后,陈某、朱某等陆续分开作案。
当朱某因其他案子入狱后,他举报了3个同伙犯下的这起打劫 “车震行长”一案。当然,这一起劫案,朱某没有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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