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从餐馆、食堂收取潲水制成“毛油”
去年4月20日,重庆警方在九龙坡区走马镇灯塔村的一个废旧养猪场内查获一个加工潲水、提取潲水油的窝点。随后,本报记者曾赴现场采访,该窝点苍蝇横飞,恶臭味飘到几百米外,令人极度恶心,现场照片在网上发布后,被网友评价为“让人恶心得不想吃饭”,当时,与记者同行的多人当场呕吐。
该窝点的老板叫曹先合,也是本案的被告之一。庭审中,61岁的曹先合自始至终表示,自己认罪伏法。
庭审显示,2009年下半年至2011年4月,曹先合开设了多个养猪场,雇用工人在没有收购废旧物资资质的情况下,从学校食堂、餐馆收购潲水。
然后,曹先合及其工人通过除渣、加热沉淀等环节,提取浮在上面的油脂,形成“毛油”。
由此,曹先合完成了潲水油黑色链条的第一道环节:收购潲水、提取毛油。
在这个环节,需要面对腐败变质的食物残渣,酸臭不堪, 这是多数人避之不及的业务,但利润空间是较为可观的。
记者通过其他渠道获悉,曹先合原来是养猪的,自己去餐馆、食堂收集潲水,拿来作饲料。后来,他发现,如果对潲水进行熬煮掏捞,制成“毛油”,利润空间能大大提高。曹先合就买了设备,由养猪转向“掏油”,想多赚点。
于是,他每天到各个餐馆、学校食堂收取潲水,然后在养猪场里经过加热、过滤,将废油脂捞出来分装。行业将这种油叫“毛油”,提取的地方一般都在远离城区的农村养猪场等偏远地。
曹从学校食堂回收潲水不用付钱,从小餐馆收潲水,平均一个餐馆每月只需几十元。加上运费,回收潲水的平均价格在每吨700元至1000元。提取“毛油”卖给油贩子,可以卖到3000元/吨,利润显而易见。
检方指控,从2009年下半年至2011年4月,曹先合在明知被告人徐科收购其潲水油是用于生产食用油的情况下,仍以3200元/吨的价格向其销售19.5吨,销售金额6.24万元。警方将曹抓获时,现场还查获3.5吨潲水油。
庭审中,多名“懂油”的被告表示,“毛油”的油质很稀、颜色很深,底部大多有食物残渣等沉淀物,有比较重的酸臭味,专业人员很容易就能辨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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