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2年2月5日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
郑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白红战主任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2年的主要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11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全市发展大局,不断创新人大工作,在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中原经济区郑州都市区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会议要求,2012年,市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省九次党代会和市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围绕中心、积极作为,务实为民、持续求进,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着力提升履职水平,为加快推进郑州都市区建设做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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