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届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可领取一次性求职补贴

2026-07-15 19:39:59 来源:中原网

​7月15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民政厅、残联等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做好2027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对此工作进行部署。

发放对象

根据《通知》,求职补贴的发放对象为: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2027届全日制在校生,可自愿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集中申领、补充申领补贴时,毕业生需提供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豫籍毕业生经常驻地乡镇(街道)、社区基层服务平台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非豫籍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零就业家庭证明);经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待遇的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按其一种类别申报即可,已申请过补贴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

发放方式及补助标准

本年度一次性求职补贴分集中申领发放、补充申领发放两个阶段组织实施。原则上符合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应在集中发放时段完成线上申报,做到应报尽报。因患病、信息遗漏、突发变故等特殊情形未及时参与集中申领的毕业生,可在补充发放阶段提交申请材料,由所在高校统一初审、汇总归集,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并备注延迟申报原因。

集中申领发放时段为2026年7月15日至9月10日,申领信息须在此周期内完成校内公示;确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申领的零星人员,可在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进行补充申领,申领信息须在此周期内完成校内公示。

按照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所需资金从学籍注册学校所在省辖市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申领发放程序

集中申领发放:7月15日至8月5日进行网上申请,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关注“豫见就业”微信小程序或“豫见就业”支付宝小程序、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注册、登录个人账号,进入“就业补助资金—一次性求职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书,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网上申报。因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及市级有关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未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第一次申请。7月15日至8月10日为高校审核阶段。9月30日前完成资金拨付。

补充申领发放:未在集中申领发放阶段完成申报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参照集中申领流程和标准办理补充申领。线上申报时限为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20日,高校初审截至2026年9月25日,复核、公示工作须于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补贴资金于2026年11月30日前拨付到位。

郑报全媒体记者 李娜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