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高温津贴下月起发放 每人每工作日15元
中原网讯(记者 刘盼盼)5月27日,记者从“郑好办”获悉,6月1日起高温津贴开始发放。
根据郑州市相关规定,每年6月至9月,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河南省高温津贴标准自2022年6月1日起,由原每人每工作日10元调整为每人每工作日15元。
日最高气温达39℃以上,应停止户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气温在37℃至39℃,全天户外露天工作不得超过6小时;35℃到37℃,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向户外工作职工配备防暑饮品物品。如果办公室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也可以享受高温津贴。
如何发放津贴?按照规定标准和形式发放高温津贴,纳入用人单位工资总额,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降温食品可代替高温津贴吗?高温津贴有明确规定,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按照规定必须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不能以绿豆、白糖等这些防暑降温产品来替代。在发放高温津贴的同时,从事户外露天作业的职工,用人单位也应当发放防暑降温劳保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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