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遛狗不牵绳起冲突?文明养犬要记牢
现代生活中
越来越多的家庭热衷于养宠物狗
狗狗给人们带来快乐、治愈与陪伴
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但随着养狗遛狗的人逐渐增多
总有部分人
做不到文明养犬
遛狗不栓绳
给别人带来麻烦
今天案例里主人公饲养的宠物狗
就因为没牵绳闯了祸
基本案情
张某系未成年人,某日晚上张某与其母亲在小区遛狗但未牵犬绳。因犬只体型较大,邻居李某经过时受到惊吓,遂与张某发生口角。争吵过程中,张某一时冲动用拳头击打李某头部,李某遂报警。警察受理该纠纷后调解无果,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因张某为未成年人,拘留不执行。李某因被击打头部后身体不适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8800多元,原告遂将张某及其父母告上法庭,请求被告赔偿医疗费、律师费等各项损失16300元。
裁判结果
管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上述权利。张某违反法律规定未系犬绳遛狗及看护宠物狗不当,惊吓到李某在先,双方为此发生争执,张某行为过激动手殴打李某在后,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后在民一庭范利辰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张某父母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计10000元,并当场履行。
法官说法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饲养宠物。宠物在给主人带来欢乐的同时,主人更要注意携带宠物外出时做好必要保护措施,在遛狗时应当使用安全绳、护具等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开高峰期和人员密集的地方,以防对他人造成损害。同时未成年人的父母也应当履行其对未成年子女的监管义务,加强对青春期子女的日常行为教育和心理疏导,避免造成严重后果。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按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疫苗;携带犬只出户的,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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