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突发精神病用火碱烧伤妻儿 新密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帮扶

2023-02-24 10:35:27 来源:中原网

​中原网讯(记者 王书领 通讯员 张胜利 王会)“谢谢检察官挂念我家小孩,谢谢你们给我家送来了司法救助金……”2023年2月24日,在河南省新密市苟堂镇九龙咀村,黄某对来访的新密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郭艺辉等人连声道谢。

2018年5月29日,经人介绍,新密市苟堂镇人黄某和苟堂镇人、被告人孙红巍登记结婚。2019年10月1日,两人的儿子孙某出生。因为感情不合,2020年11月,黄某向新密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但因为证据不足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随后黄某就带着儿子孙某回到了其母亲位于新密市苟堂镇九龙咀村的家中生活。而孙红巍则先后到三门峡、新郑市、鹤壁市等地打工。

2021年3月16日中午12时,在外打工的被告人孙红巍回到家中,突发精神疾病,拿着火碱来到九龙咀村黄某母亲家中,将手中的火碱按到正坐在院子用奶瓶给儿子喂奶的黄某左脸和儿子孙某右眼部。黄某报警后,孙红巍转身逃跑,后被公安机关抓获。而黄某则带着儿子孙某和家人一起赶到郑州市第一人医院进行救治。经法医学人体损伤鉴定,孙某为重伤二级(右眼失明),黄某为轻微伤。经精神病司法鉴定,孙红巍案发时患“精神分裂症”,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后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7个月。

孙红巍虽然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黄某和儿子孙某的后续生活、上学、治疗该怎么办?新密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郭艺辉经走访当事人家庭和所在村委会,均证明当事人家庭困难,无力支付高达数十万的治疗费用。根据调查结果,该院认为孙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郭艺辉及时向孙某的母亲黄某告知司法救助政策及申请途径。

2022年4月26日,黄某和孙某母子二人向新密市检察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该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助黄某母子二人申请财政救助资金48000元。2022年12月28日,该救助资金48000元拨付到位。

“虽然我们帮助黄某母子二人申请到了救助金48000元,但是对于一个家庭的长远生活来说,还远远不够。接下来,我们还将积极协调医疗、教育、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共同推动落实申请人社会保险、住房保障以及未成年人教育等多元化救助政策,帮助当事人早日走出生活困境,使被救助人感受到检察温暖、检察温度、检察温情。”郭艺辉说。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近年来,新密市检察院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出“司法救助+”工作模式,开展司法救助回访,切实服务群众,彰显司法温情。据统计,2022年以来,该院针对贫困户、残疾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四类重点人群14 人,先后发放 15.7万元司法救助金。

“下一步,新密市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坚持“应救助尽救助”,真正把“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拓宽司法救助形式,延伸司法救助工作触角,不断构建“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多元共助”大格局,让司法救助办案效果向促进社会治理层面延伸,让司法救助真正做到“雪中送炭”。真正做到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送温暖。”新密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晨说。

据介绍,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中,新密市检察院采取五项举措,切实让司法救助真正做到“雪中送炭”。

加强协作配合,优化救助模式。该院成立司法救助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业务部门移送,控申部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的模式,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探索“控申部门为主+各业务部门联动”的救助协作工作机制,主动排查司法救助线索,切实形成司法救助案源协调筛查工作合力,变被动救助为主动救助,完善救助案件线索发现、移送、分析、研判工作,形成全院“一盘棋”格局,实现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对象零疏漏。

缩短“程序期限”,坚持特事特办。该院在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过程中,对贫困户、未成年人、残疾人等人员,同等情况下开通绿色救助通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救助服务。在司法救助金的审批、发放上紧密衔接,特事特办压缩办理周期,实施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发放,严把各环节时间节点,力争司法救助案件从受理到救助资金发放均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充分体现司法人文关怀,为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解决燃眉之急。

丰富救助方式,立体延伸救助。该院注重保护救助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办案中不断延伸救助链条,积极构建“检察+”多元化救助模式。努力打破国家司法救助资金有限、一次性救助的瓶颈,并积极协调争取地方党委政法委、教育部门、社区等支持参与,建立“司法救助+多元化救助”格局,在“一次性”救助之外探索“源泉式”救助,为有需要的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提供帮教、就学、就业等方面的帮助,实现救助多维化。

严格规范程序,确保精准高效。该院严格规范救助申请、审查、批准等程序,对司法救助申请,做到件件审查、核实,实行“初步审查+实地走访+全面核查”三步走模式,全面掌握申请人最客观、最真实的情况。严把司法救助标准,对被害人受到刑事犯罪侵害的程度,是否已经受过救助、是否已得到赔偿等情况逐一进行调查核实,根据审查情况综合研判决定是否属于救助范围。

建立回访机制,传递检察温度。该院建立健全司法救助回访机制,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等形式,详细了解被救助人家庭生产、生活等情况,对救助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开展监督,对政策范围内未落实的及时督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传递检察温度。对不当利用司法救助金的行为及时提醒纠正,对已通过其他途径得到赔偿的,启动追偿程序,将救助金退还财政部门,保证有限的救助金得到最大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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