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保护私有财产和公共利益
——访市人大代表张海潮
郑州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张勤 文 马健 图
“报告中提出了初步建成自然之美、社会公正、城乡和谐的现代化都市区,这就要求要保护私有财产、更要保护公共利益。” 市人大代表,河南银斛贸易有限公司、郑州竹林松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海潮代表说,现代社会人人谈个人保护私有财产,但有些人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共财产和利益。在公共区域私搭乱建:小区内、房前屋后、楼顶屋顶、楼梯过道的挤占;排队时强行加队;乱停乱放挤占人行道、机动车道等是图一时的私利而侵犯了社会公共财产和利益,同时也严重地侵犯了其他人的私有财产和利益,如果不严肃的处理,势必引起社会之间人与人的矛盾和积怨、人与人的攀比,久而久之会引起对社会的不满,造成社会的不和谐。
张海潮认为,当前,保护好私有财产与维护公共利益,必须加强教育、严格执法、提高国民素质、平等对待、责任到人,有错必纠,这样才会平等地、合法地保护到每个人的私有财产和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