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3日曾报道了爱新觉罗后裔为了争取家族一块百年墓地的使用权,将承包这块土地的东坝乡三岔河村民陈某告上法庭的案件。因为案情复杂,3日下午,此案在朝阳法院温榆河法庭再次开庭。
这次庭审,原告方没有提供对本案有关键作用的证据,相反,被告提供了自己与东坝乡三岔河村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以及建房审批表。
但原告认为,即便承包协议是合法的,现在陈某建的近百余间房子所占面积也已远远超过850平方米,达2583多平方米,且陈某的承包地是临时用地,不允许建房。
为了确定陈某的宅基地面积到底有多少,原告律师要求将被告的两位前妻列为第三人。原告律师认为从陈某与其两位前妻的财产分割协议便可看出陈某到底有多大的宅基地。
庭审中,双方各持己见,互不相让,许多观点都是上次庭审时曾争论过的。
原告律师坚持认为,从1919年到1999年的80年间,先后有12位爱新觉罗家族的已故成员葬于此,爱新觉罗后裔拥有这块墓地的使用权合情合理,不能因为被告将近百间房子建于此的现实就否定历史。
被告自称不识字,但依旧没有请律师而是自己辩护。他说:“历史都是过去的事情了,我才是这块土地的实际使用者,这块地是村委会批给我做宅基地和承包地的!”
因为这块地面临拆迁,原被告双方互不相让,但在庭审最后,法官询问原被告双方是否愿意庭下协商时,双方都表示了同意。(实习记者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