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郑州新闻

专访中牟县检察院老冉 同事们眼中最美的党员

2013-08-30 15:25:16 来源: 中原网
字号  

    中原网讯(记者 刘贺林 通讯员 范巧霞 赵雨)冉守宪,人又高又瘦,今年将满六十岁,72年参军,75年入党,78年从部队复员到中牟县法院工作,84年调到检察院,先后任办公室主任、起诉科科长、案件管理中心主任、政研室主任,在检察战线一干就近三十年。认识和熟悉老冉的人都知道他这个人有这么几个特点:

    直。老冉为人特别直,为此他得罪过不少人。有一年,某乡几名干部以违反计划生育为名,将一名妇女非法拘禁十一天,并打得遍体鳞伤。查阅案卷时,老冉发现,在几份证明材料上,几名乡干部都说在关押受害妇女之前,时任乡党委书记赵某说过:“处理不好,你们自己就卷铺盖回家。”当几名乡干部对该妇女拘禁殴打后向赵某汇报时,赵某表示:“好,这样弄可以,就是下手不够狠。”老冉认为,赵某对该事件的态度是造成该案件发生的重要原因,两者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赵某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依法应予追诉。赵某被老冉讯问时,抵触情绪相当大,并叫嚣:“对方给了你多少钱,你这么向着他?别忘了,你死了,也是要埋在这片地上!”老冉义正词严地回答:“我的生死你不用操心,你现在是我的犯罪嫌疑人,请把你书记的架子放下;同时放心,我们谁也不偏,但不对你这种害群之马进行查处,我们就不配穿这身制服;查你,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任何践踏法律的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在老冉的强大心理攻势下,赵某软了下来,并最终认罪伏法。

    “曲”。说老冉做人做事不会拐弯儿,也有很多“例外”的时候。一次,老冉办理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叔叔找到他说情。伤害案件尤其是邻里之间矛盾引起的,双方往往互不相让,证据各执一词,处理不好会造成更深的隔阂。通过办案消解双方怨气、化解社会矛盾成为检察官们的共识。但工作如何做?则需要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和为民公道廉洁执法的高尚职业情操。老冉的这位熟人是做生意的,虽非中牟首富但也富甲一方,三里五乡办事谁不看他脸色、给他面子?当老冉将处理此类案件的法律政策和处理原则向熟人做出详细解释,并说明赔偿被害人是处理的重要环节时,他讲“要是请客吃饭,花多少钱我都不会眨一眼,要谈赔偿被害人还来找你干嘛?”他的这番言论很出乎老冉意料,心想:这人见多识广、为人肯定得饶人处且饶人,没成想这人有了钱变得这么霸道,“人一有钱脸就阔”这话看来不假。看这位熟人的态度,按常规方式调解肯定行不通,老冉暗下决心“迂回作战”——背靠背做工作、面对面打协议、采取非常规调解方法处理。想到这儿,老冉就对熟人说:“兄弟,你也是一个明白人,知道当今社会的办事规则,这个案件我会亲自办理,咱又是熟人,你就放心吧!但是必要的程序还是要走,各方面的关系还要考虑到,常言说:是路难行钱做马,愁城欲破酒为军,不需太多,你给我准备一万块钱‘活动经费’,我保证把事给你摆平,用不完还是你的钱,话说到此你应该明白了吧”。

    熟人一听赶忙说:“ 我这趟算是没有白来,还是老大哥办事爽快。钱对咱来说算啥,我就是要看看跟我过不去的人会捞到啥好处!打他身上看有没有人能替他受疼”。

[作者:刘贺林 通讯员 范巧霞 赵雨  编辑:张洁]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