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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民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贴息 单笔最高4000元

2013-08-30 07:16:19 来源: 中原网--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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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网讯(记者 胡审兵)昨日,记者从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2013年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政策已经出台,符合条件的家庭9月起可以申请。该中心咨询电话为67172183。

首次要求申请人夫妻双方的工作单位都要在郑州

据介绍,2013年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政策为:要求在该中心及所属上街分中心、县(市)管理部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同时符合下列4个条件的可申请贷款贴息。

一是申请人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两年以上,账户状态正常,近期未缴月数不超过4个月。

二是申请人家庭只有一套住房,且贷款所购房产面积小于或等于90平方米。

三是截至2012年末,贷款已按合同约定正常还款满一年,尚未结清贷款,无违约记录。

四是申请人夫妻双方工作单位位于郑州行政区内,家庭上年实际收入(已婚的取夫妻收入平均值、未婚的按本人收入核定)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郑州市区和上街区为24246元/年(月均2020元),六县(市)取平均值为20041元/年(月均1670元),或者申请人(或配偶)患有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性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9种重大疾病之一。

与2012年的政策相比,首次要求申请人夫妻双方的工作单位都要在郑州。同时,进一步明确连续正常缴纳公积金两年以上,近期未缴月数不能超过4个月,据悉该要求主要针对一些单位不按时缴纳公积金而制定的。另外,今年首次规定,已累计5次享受公积金贷款贴息的家庭不得再享受贷款贴息。

单笔贷款最高贴息限额为4000元

根据规定,借款人单方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符合贴息规定的,按上年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额的40%计发;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均符合贴息规定的,按上年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额的60%计发。单笔贷款最高贴息限额为4000元。

个人申报时间为2013年9月份的正常工作日,其中市区申请人到百花路46-8号住房公积金大厦3019室申报;上街区、各县(市)申请人到上街分中心或各县(市)管理部申报。10月份正常工作日为集中审核时间,11月公示贷款贴息审批结果,公示无疑后,通知申请人领取贴息资金。

[作者:记者 胡审兵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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