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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赵晚报:现代版父债子还是一堂诚信课

2013-08-30 10:27:00 来源: 燕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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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初,宁波北仑一家搬运公司的搬运工老李在做工时发生意外,左腿骨折。老李出院后,公司王老板拖着赔偿款6万元一直不给。王老板的儿子小王——今年刚刚考上大学的准大学生,听说情况后,悄悄地用亲朋好友给的升学红包凑齐了赔偿款,替父亲还了债。(8月29日《现代金报》)

  小王导演的这出现代版的“父债子还”剧,让人心里泛起阵阵感动的涟漪。

  民间自古就有“父债子还”的说法,也确实出现过不少由子女偿还父母债务的实例,但在传统的“父债子还”模式中,子女偿还的是父母生前的债务。在我国的现行法律中,对“父债子还”也有所涉及,比如《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显然,法律所规定的“父债子还”针对的也是父母已经死亡的情况,且以子女继承遗产为前提,以遗产的价值为偿还范围。

  王老板所欠的是经营性债务,且王老板还健在,完全具备偿还能力,而小王是一名没有收入来源的学生,无论是按照民间旧传统,还是按照现行法律,小王都没有“父债子还”的义务。小王能够悄悄地替父还债,展现出了一种超出很多同龄人的诚信意识和担当意识,用自己的美遮住了父亲的丑。我们不由得慨叹:父亲赖账,儿子还账,这爷俩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做人的差距咋这么大呢?

  现代版“父债子还”是一堂精彩的诚信课,父亲的做法是可耻的,儿子的做法是可敬的。当前,我们面临着很多诚信问题,这些问题侵蚀了社会的肌体,拖慢了社会前进的脚步,带给我们很多困惑和阻力,我们很有必要认认真真地上好这堂诚信课。上好了这堂课,很多因诚信缺失而衍生的问题都会迎刃而解,对每一个个体有益,对整个社会也有益。(李英锋 河北滦南)

[作者:吴涛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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