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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纪委监察局通报上半年反腐倡廉工作情况

2013-08-22 17:26:00 来源: 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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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名党员领导干部被判刑、5名党员领导干部被查。16日,咸宁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反腐倡廉工作情况。

  咸安区政协原副主席潘克俭因犯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副局长兼执行庭庭长舒平华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通山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邓乾泓因犯贪污、受贿和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近期,咸宁市纪检监察机关还重点查办了几起典型案件。5月,对赤壁经济开发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吕兴元违纪问题立案调查,吕兴元因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已于6月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5月,对赤壁市城投公司副总经理丁颖违纪问题立案调查,丁颖因涉嫌受贿犯罪,已于6月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3月,对通城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金官印,以及通城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贵斌的违纪问题立案调查,两人因涉嫌受贿犯罪,已分别于5月和4月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6月,对通山县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杨瑞华严重违纪问题立案调查,并采取“两规”措施,目前此案正在调查之中。(记者汪明、通讯员镇强、张华志)

[作者:贾龙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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