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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调解离婚夫妻重归于好

2013-08-15 01:29:50 来源: 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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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调解离婚夫妻重归于好

    7月30日,新密市人民法院米村法庭通过深入双方当事人村委会巡回调解,成功办结一起离婚案件,妥善化解了矛盾,使夫妻重修旧好,拯救了一个即将破碎的家庭。

    王华2001年经人介绍与李静结婚,并于2003年生育一子。双方婚后初期感情较好,后来却因为家务琐事经常吵架、生气,后发展至一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关系逐渐冷漠,无法共同生活。原告王华于2013年6月7日诉至新密法院。

    米村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陈俊长庭长考虑到原、被告均已近中年,双方在一起有着多年的感情基础,加之双方儿子刚满10周岁等实际情况,于是决定邀请双方当事人所在村的村干部一起协商,由于王华担心李静娘家人有过激行为,没有到庭,陈庭长得知情况后并未按王华自动撤诉处理,而是数次往返于原、被告之间,继续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组织双方当事人及近亲属到村委会进行协商,最终在陈庭长及村干部苦口婆心的劝说下,二人回想10余年来经历的风风雨雨,不禁潸然泪下,追悔莫及。

    看此情况,陈庭长趁热打铁,熬夜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通过大量细致的工作,最后王华和李静达成谅解,互相承认了错误。夫妻两人不好意思地对陈庭长说:“俺们以后再也不折腾了,不折腾才能过上好日子啊。”

    通讯员 陈俊长 韩新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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