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飙车最重死刑
去年,深圳“5·26醉驾飙车案”轰动全国,被告人被提起公诉的罪名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将面临至少10年、最重死刑的刑罚,该案目前尚未宣判。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的单金超律师认为,本案中,肇事车辆驾驶人如果是醉酒驾驶且有飙车行为,并造成三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按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可以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也有可能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飙车黑点
内环路东风路
东濠涌江湾大桥
珠江新城临江大道
一位飙车族透露,上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东濠涌高架—江湾大桥”因弯道多、单行道车流小,一度成为“飙车族”喜爱的地点,“那时以摩托聚群飙车为主,很少有跑车。”
记者了解到,内环路、东濠涌因为弯道多、路面状况好一度成为飙车党的“圣地”,后在警方严厉打击下,“现在已经很少了”,而像珠江新城、东风路、临江大道、滨江东等路段,仍吸引着一些飙车族,在深夜以“拉轰”的方式炫耀,严重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