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
去年我市遣送出境“三非”外国人15人次
新法还加大了防范和打击“三非”外国人的力度。对有“三非”嫌疑的外国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依法当场盘问、继续盘问、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或者遣送出境等;被遣送出境的,一至五年内不准入境。对有“三非”情形的外国人,可以依法给予罚款或者拘留的处罚,并可以处以限期出境。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现外国人有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情形的,应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的,协助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逃避检查的,或者为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违法提供出境入境证件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2012年,郑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境外人员申请5771人次,查处涉嫌骗取签证外国人56人,发现并移交处理“三非”外国人98人。办理“三非”外国人行政处罚案件41起,报列不准入境人员4人次,遣送出境15人次。
H
非法出境入境,将面临罚款和拘留
非法出境入境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单位实施此行为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