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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安农科院大楼空调招标被叫停 疑歧视国货

2013-06-28 09:18:00 来源: 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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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安市农科院新建一座27层农业科技业务大楼,该楼空调及新风系统采购、安装招标工作即将开标之际,遭到多家竞标企业的质疑,质疑方认为招标单位歧视民族品牌,部分评分要件的设置涉嫌违法。记者昨日调查获悉,原本定于今日上午进行的开标活动被叫停。

  质疑企业:评分标准涉嫌违法

  参与质疑的企业代表们反映,他们都是国内品牌,本项目招标最高限价为800万人民币,参与竞标的国内外品牌有十几家,其中不乏“美的”“格力”这样的国内一线品牌厂家,总共有五六家国产品牌代表通过网上和现场进行了质疑,他们认为招标单位在评分标准上设置不平等条件,倾向性明显,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评分办法规定:“压缩机采用国际知名进口品牌且与投标产品品牌一致得3分;品牌不一致由评委根据整个系统匹配性进行比较后酌情打0至1分”。众所周知,使用国际知名进口品牌压缩机,同时又能使这样的压缩机与投标产品品牌保持一致的,除了竞标的日本品牌外,国产民族品牌均不满足条件,压缩机与设备品牌是否一致并不能有效体现该品牌的综合实力,这个标准有明显针对性以及排他性,严重歧视民族品牌的公平参与。

  “投标品牌业绩”一项打分上规定:“2010年1月至今,投标人在安徽地区具有所投品牌业绩(满分6分)2000万以上的合同(含安装)得3分,具有……”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的做法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行为,是法律明令禁止的。

  主管单位:不会干涉空调采购

  就竞标企业的质疑,记者采访了六安市农委主任蒋刚。蒋刚介绍,市农科院是农委下属独立法人机构,该院农业科技业务用房项目建设总投资2个亿,农委作为行政主管单位,不会干涉其具体的业务工作。蒋刚表示,该项目建设上,农委遵照行业规范要求和法律规定,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等都是通过招投标部门公开招标的,竞标人有质疑是正常的,对于空调采购选择什么样的品牌,农委更不会提出“指导意见”。

  监管部门:重新调整延迟开标

  六安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局长谢元璋说,该局对辖区大型的招投标项目,在审查招标文件方面有一个固定的电脑模板,如果招标文件有违规违法的条款,审查是不能通过的。由于市农科院这个项目规模比较小,没有现成的审查模板,因此遭质疑的条款之前没被发现。对于遭质疑的两个问题,谢局长有自己的解释,他认为要求压缩机采用国际知名进口品牌且与投标产品品牌一致,只是意味着符合这个条件的企业有更多的加分机会而已,谈不上品牌歧视;而限定以安徽地区的业绩打分,“严格来说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但如果在安徽都没有好业绩,应该也算不上大品牌。 ”

  谢局长表示,该局要求招标单位及时对质疑单位进行回复;该局决定延迟15至20天开标,给所有竞标企业留下足够的时间。

  两个质疑两个回应:

  歧视

  要求压缩机采用国际知名进口品牌且与投标产品品牌一致,这种要求只有日本品牌满足。

  【监管部门回应】“这只是意味着符合这个条件的企业有更多加分机会,谈不上品牌歧视。”

  违法

  按投标人在安徽地区品牌业绩打分

  【监管部门回应】“严格来说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但如果没有好业绩,应该也算不上大品牌。”(安徽商报 记者方荣刚)

[作者:燕磊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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