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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老太糊涂投资生隙 法官“模糊”调解结案

2013-06-26 15:56:00 来源: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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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老人投资电话卡,由于认为收款人没按约兑现承诺,返还投资款,于是这位60多岁的张女士将对方诉至法院。今天上午记者从海淀法院了解到,鉴于双方岁数较大,法院主持调解,最终刘女士交付了部分投资款。

    据张女士称,前年12月,刘女士以投资电话卡为名,收取了她的投资款6000元,并承诺保证本金收回,立保证书为据。但至今,刘女士仅向她支付了一次中国电信充值卡,面值1000元。张女士多次与刘女士协商要求退还剩余5000元投资款,刘女士均予推脱。张女士无奈起诉。

    但在庭审中,刘女士表现得很委屈。“保证书是在张女士的要求下书写的,我根本就没收到过她说的6000元投资款。”对此,张女士也无法证明她曾将6000元投资款交给刘女士。

    法庭询问中,主审法官了解到,张女士和刘女士是在面向老年人的一次产品讲座上认识的,两人确曾就投资电话卡一事有过交流,但对于电话卡的投资方式、保证责任、投资款收取人等情况的描述和理解各执一词。

    法官考虑到两人均已退休且年岁较大,以判决结案反而可能激化矛盾;最终经耐心调解,双方纠纷解决达成一致,由刘女士向张女士支付部分投资款,双方一次性了结纠纷。

    主审法官提醒广大老年人,实物投资应注意三个事项:一是勿轻信他人关于有丰厚投资回报特别是有保本性质的承诺。二是涉及金钱给付内容的事项,应留存好诸如收条、欠条等书面凭证。三是任何类型的市场投资均蕴含不同程度的市场风险,特别是涉及实物投资自由性大、隐蔽性强,而老年人精力有限,相关知识较弱,易受欺诈。本报记者林靖 通讯员青竹 晨风 J151

[作者:安利敏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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