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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被打成精神病 伤情需重新鉴定

2013-06-20 07:15:25 来源: 中原网--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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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提示 | 去年年初,在一起挪车争执中,20岁的女大学生刘晓晓(化名)和4名家人成为被施暴对象,被击中头部的晓晓随后出现精神病症状,当时法医仅鉴定为轻微伤。在精神病院经过近一年的治疗,医生发现晓晓应属器质性脑损伤,器质性脑损伤引发的精神病让专家也束手无策。

  早在案审期间,晓晓家人两次提出伤情重新鉴定申请,均未如愿。6月17日,记者在开封县法院查阅案卷方知,重新鉴定申请被退回,是因刘晓晓家人不配合。而刘晓晓家人和律师则称,从来没有接到法院不让重新鉴定伤情的任何解释。

  有律师分析,重新鉴定伤情一旦出现新证据,意味着司法程序重新启动。公检法无人出面委托重新鉴定,这让刘晓晓一家再次陷入绝境。

  [蹊跷]

  两次申请,伤情重新鉴定难如愿

  晓晓的父亲老刘告诉记者,2012年9月和10月,开封县法院公开开庭并合并审理了刘军伟、李小胖寻衅滋事案。老刘和代理律师当庭就提出了对晓晓伤情进行重新鉴定,未能如愿。

  2012年12月,开封县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此案时,老刘和代理律师再次当庭提出要求进行伤情重新鉴定,这次要求被采纳,案审改期。

  据代理律师介绍:“我们完全按照开封县法院技术科的要求,提供了所需鉴定材料,但直到判决书下达,也没有法院任何人跟我们打电话、或当面说过重新鉴定的事情。至今我们都不知道不让我们重新鉴定的原因是什么。”

  6月17日上午,记者来到开封县法院,在主管刑庭的薛副院长的带领下,查阅了两次审理的案卷,从卷宗中,记者发现一份由开封县法院技术科出具的说明,文中称“技术科人员要求见到鉴定主体刘晓晓,要求被害人刘晓晓在指定的期限内予以配合,现期限已过,技术科人员一直未见到刘晓晓。鉴于被害方不配合,致使鉴定程序无法进行,故将该案申请材料退回”。

  薛副院长看到案卷中“被害方不配合”的结论,也充满疑问:“受害人自己提出重新鉴定申请,为啥又不配合鉴定呢?”

[作者:记者 李红汛  编辑:袁连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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