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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公布八起环境违法案 孟津嵩县环保部门受处分

2013-06-06 11:18:34 来源: 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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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鹤建材有限公司黄河湿地非法采砂案

  该公司采砂项目厂址位于孟津县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该项目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在缓冲区内建设和生产,对国家级黄河湿地保护区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孟津管理局未能履行湿地保护职责,豫西黄河河务局孟津黄河河务局办理采砂许可证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规定,洛阳市宝鹤建材有限公司未办环评手续违法经营,孟津县环保局制止不力,存在失职错误。经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同意,对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做出如下处理:

  对孟津县黄河湿地管理局副局长刘建标诫勉谈话。

  责成孟津县环保局作出深刻检查。

  氟钾科技有限公司超标、无组织排放工业废水案

  该公司位于嵩县饭坡乡工业园区。2013年3月28日、4月1日,洛阳市环境监察支队发现该公司的生活污水、部分生产废水、含酚废水经土沟排入无防渗措施的水塘后流入重义河,且超标严重。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在厂总排口下游水塘处将废水截留,废水不再流入重义河,并对水塘水进行无害化处理。目前污染物浓度尚未达标,但已经大幅降低。此外,市环保局已对该企业立案处罚15万元。

  此案暴露出嵩县环保局在环境污染监管工作中存在监管不到位、工作不扎实问题。经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同意,对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做出如下处理:

  给予嵩县环境监察大队队长薛应钦,行政警告处分。

  给予嵩县环境监察大队副队长闫亚奎行政记过处分。

  给予嵩县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魏胜武行政记过处分。

  对嵩县环保局副局长郭六芳进行诫勉谈话。

  嵩县人民政府对县环保局进行通报批评。

[作者:见习记者曹杰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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