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讯中,犯罪嫌疑人王艳奎交代,在逃亡的这段时间他只住过两次小旅馆,其余全部是在公园或高速路边休息。吃饭也基本是馒头和快餐,很少乘坐交通工具,基本靠步行。可见其野外生存能力之强。”温卫杰说。
民警卢东旭介绍“王艳奎无前科,在鲁山是他第一次作案,本来是抢点钱但最后还是将人杀死了。审讯中他轻描淡写地说,他最大的梦想就是买枪,买来枪后,遇上女人就直接用枪指头实施抢劫,遇到男人就直接开枪作案。”
温卫杰说:“王艳奎原本是一个挺孝顺的孩子。初中毕业后,一直在外打工,挣来的钱都交给父母,可是父母将这些钱都用于为其哥哥盖房娶妻。眼看自己也到了该找对象的年龄,想到自己在外打工被人欺凌和受到的委屈,恶念渐渐在他的心头升起,这才有了抢劫杀人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