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河南新闻

洛阳银行被指“私卖员工” 面对法庭提问失声

2013-06-05 11:38:14 来源: 东方今报
字号  

  【维权】劳动仲裁补偿要求遭拒

  曾小建告诉记者,他咨询了法律界人士,根据相关建议,于2013年1月4日向洛阳银行邮寄送达了一份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关系。

  “为保护我的合法权益,无奈我只有向洛阳市洛龙区劳动人事部门仲裁,可谁知该行以我是劳务输出人员,被派遣到龙祥物业公司为依据,拒不给予任何补偿。”曾小建说,根据洛阳市洛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书,结果对他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理由是他和洛阳银行无劳动关系。

  “本来我是与洛阳银行签订的劳动合同,可在我并不知情,更没有征得我同意也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被洛阳银行糊里糊涂地‘卖’到了劳务公司,结果只有败诉。”曾小建告诉记者,他在洛阳银行工作5年多,节假日值班记录、消防方面的资格证书、银行工作人员专用通行证等与洛阳银行相关的证据均有留存。

  曾小建表示,他在洛阳银行工作期间,该行没有为其缴纳“三金”,“我希望通过自己的维权,得到应有的补偿,让洛阳银行方面给一个合理的说法”。

  【起诉】面对提问银行法庭失声

  为此,曾小建一纸诉状将洛阳银行告上法庭。6月4日上午,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对此进行了开庭审理。在法庭上,曾小建提供了10多份证据,以证明自己和洛阳银行存在劳动关系,洛阳银行的代理律师同样当庭举证,称曾小建是劳务输出人员。

  当天上午,双方进行当庭举证、提问和辩论等环节,法庭上未做出判决。曾小建告诉记者,2012年12月,他在与洛阳银行机构管理部一名负责人交流时,对方承认过他与洛阳银行的劳动关系,“当时对方说,2007年由于用工紧张,该部门向洛阳银行要电工,当时20个人来应聘,最后只留下曾小建一人”。

  洛阳银行是否与曾小建签过劳动合同?河南龙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曾小建的劳务派遣是什么时间开始的?曾小建有没有与该公司签合同?在法庭上,洛阳银行方面受到以上质疑,对此,洛阳银行代理律师的回答是“不清楚”,并表示在三天内会以书面形式向法庭做出回复。

[作者:  编辑:袁连贺]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