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4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21岁女子严敏华于去年咬伤一名女警长的左臂,被裁定袭警罪成判入更生中心。她早前就定罪及判刑到香港高等法院提出上诉,法官彭伟昌3日宣读判词驳回她的定罪上诉。
彭官不认为原审裁判官犯错,并批评严辩称只是在纠缠间说话时意外咬到女警,机会几乎是零,指严明知被女警抬走仍然咬对方,是主观和鲁莽的,而袭警更应判实时监禁,但因严已被扣押21天,故当庭释放。
严敏华昨在庭外声称,自己由清白变成有案底,对法庭的判决感到失望。
更生中心由香港惩教署管理,作用是感化和教导年满14岁但未满21岁的犯法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