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廊坊6月3日电(记者 宋敏涛)“药液已经过期6天,还是输入了我儿子的体内。我现在最担心有什么不良后果。”河北省霸州市赵雅静日前向记者反映,儿子因患白血病在廊坊市中医院住院治疗期间输入了过期药液。3日,廊坊市中医院证实确有此事,已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向患者及家属作出诚挚道歉。院方称,事后观察患者未出现不良反应。
患儿刘超(化名)的母亲赵雅静向记者叙述了事件过程。赵称,2月8日,只有5岁半的刘超因白血病入住廊坊市中医院住院治疗。经过了两个疗程的化疗后,患儿刘超症状无明显好转,医生建议向更权威的医院转院治疗。
“事发5月11日的下午,正是我们打算转院的那几天。当班护士给孩子输上了一瓶葡萄糖液,刚输上没多久,我们发现输液袋印的有效期已经过了,赶紧喊护士来看。”赵雅静称,当时护士还不相信,等确认后护士赶紧将液拔了。
“孩子已经患有白血病了,住院没有好转,又给输入过期药液。”赵雅静表示,最担心的就是会对孩子以后有不良影响。赵雅静对院方事后的处理态度也表示不满,“一瓶过期液,是怎么从药房到病房再到输入我儿子体内的?事后医院还总说没事、不影响”。
这瓶过期药液现被患者家属赵女士保存。日前,赵女士向记者出示了该瓶注射液。记者看到,这瓶500ml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为塑料瓶包装,瓶子下部显示“生产日期为2011年5月6日,有效期至2013年5月5日,生产批号为110506280”。
3日,记者就此事向廊坊市中医院核实,院方给出的书面回复表示确有此事发生,但是未对患者造成不良影响。
院方回应称:2013年2月8日,患者以急性白血病入住我院儿科。5月11日下午5点,值班护士给患儿换液,大约5分钟时间,患儿母亲发现液体过期,过期6天,护士立即换下,并询问患儿有无不适等症状。经严密观察,患儿当晚及一周内未出现发热、过敏等不良反应。
院方称,事件发生后,医院高度重视,做了认真调查,按规定对责任人进行了初步处理,医务科、护理部、儿科主任都向患者作了诚恳道歉,并积极与患者家属沟通协商解决,但尚未达成一致意见。5月29日经骨髓穿刺检查,患儿已达到临床缓解标准。5月29日,经患者家属要求转至北京海军医院,我院派救护车、医务人员护送患儿至转诊医院。
据记者了解,就相关民事赔偿事项医患双方并未达成一致,均有诉诸法律意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