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委、省政府日前出台实施意见,决定在全省乡镇以上党政机关、中央驻闽机构,以及其他依法承担行政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开展“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以改进机关作风,整治“庸懒散拖”。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机关要改革审批,优化流程。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发布政策信息,公开审批标准,压缩办理时限。一般的行政审批项目实行“一审一核”,复杂项目的办理不超过5个环节,审批承诺时限缩短至法定时限的60%以内。积极推行“联审联办”、“同城通办”等审批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流程环节、办结时限、监督渠道等,确保能在第一时间启动“办”的程序。对涉及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建设、外来投资、重大民生,以及事关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合理诉求和公共服务,要急事急办、办就办好。当日办结率应达到60%以上。审批项目多、办件量大但尚未建立办事大厅或服务窗口的省直单位,应在2013年第三季度前建立办事大厅或服务窗口。
《实施意见》要求,要严密组织,严格考评,严肃问责。要加强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要把推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情况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评内容。省效能办将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对发现的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并选择典型适时曝光。 (记者江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