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肇高速高明段走向示意图。资料图片
2010年至2012年,佛山检察机关查办了江肇高速高明段系列案,目前已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5宗。
铁炉庄村,属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对川村管辖,210余户人家,900亩耕地。
村西南,2010年12月正式通车的江肇高速公路横穿而过。
自征地以来,江肇高速公路高明段陆续爆出有官员涉贪,被媒体评为“最绊人公路”——根据佛山市检察院发布的《2012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报告》称,2010年至2012年,佛山检察机关查办了江肇高速公路系列案件,目前已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5宗,共计30人。
江肇高速高明段长24.3公里,途经明城镇潭塱村、明东村,杨和镇禄堂村、杨梅村、对川村。随着江肇高速腐败串案窝案一步步地曝光,南方日报记者辗转多方获得的现有案卷材料显示,目前卷入江肇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高明段贪污受贿串案窝案的有近50人,平均每公里就有2人“倒下”。
今年,我省有13条高速公路开工建设,另外有7条高速公路将在年底建成通车。副省长、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总指挥刘志庚表示,各高速公路要打造“优质工程”和“廉政工程”。
“馅饼”砸倒村干部
“他们都是私下进行的,我们根本不知道。”村民说。直到2011年,梁国江、朱雄章、梁二细、邓干雄、邓建辉先后被刑事拘留,村里人才知道村干部们贪污了青苗补偿款
5月24日,铁炉庄村空荡荡的,难见人影。村里老人们说,征地后的村民没有田种,多数去广州东莞打工了。
村委会是原来的小学改造而成。屋内摆着几张旧桌椅,白色的墙壁上有长年累积的黑色斑点,走廊的水泥地板也有些坑坑洼洼。10多名村民围坐着,向记者细数高速公路引发的种种问题。
2008年8月底,江肇高速公路高明段破土动工。
据现任村长邓世开介绍,铁炉庄村在高速公路建设中被征地303亩,涉及71户村民。征地补偿主要分两部分:土地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仅为每亩3万元;青苗补偿则按照种类不同分为多个档次。
前任村干部朱雄章在2009年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说:“这是几十年也遇不上的大事,差不多是天上掉下的馅饼。”他大约没有想到这个馅饼会把自己砸倒。
2008年9月24日,第一笔补偿款730万元打到了铁炉庄村的集体账户。10月29日,剩余的109万也到账。补偿款到账半年后,这笔巨款如何分配仍然没能达成一致。村干部主张征地款由全体村民按一定比例平均分配,而许多被征地的农户认为征地款应该主要分配给他们;农业户称应由农业户均分土地补偿,又遭到非农业户的反对。
为此,杨和镇的信访办多次接待了村民的上访。村民们的矛头指向征地补偿、山泥承包、水改工程、果场工厂承包等项目,但他们并没有意识到村干部在高速公路的“青苗补偿款”上做了文章。
为了把补偿款这块蛋糕做大,铁炉庄村干部大量虚构青苗数量,在青苗点算时“把按5丛一棵算变成3丛一棵算”,山地上凭空多出280棵树。借用村民账户,铁炉庄涉案的5名村委总共套取青苗补偿款59万元,共骗取国家补偿210余万元。
“他们都是私下进行的,我们根本不知道。”一名邓姓村民说道。直到2011年,梁国江、朱雄章、梁二细、邓干雄、邓建辉先后被刑事拘留,村里人才知道村干部们贪污了青苗补偿款。
事实上,在高速公路项目中,村干部利用职权进行的“交易”并非仅限于青苗款。涉案5名村干部还利用江肇高速第八标段水管拆迁工程、挖掘和运输泥土工程的承包权,索取了11.6万元的“好处费”。
案发前身为佛山市人大代表的朱为章,时任对川村委会主任兼任铁炉庄村党委书记,向杨和镇政府及省高速公路公司工作人员行贿100余万元,通过虚增厂房面积、虚构供货合同“违约金”项目,其名下的煌城马赛克厂最终获得的补偿拆迁款高达3400多万元,共骗取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补偿款人民币858万余元。
马赛克厂确定被江肇高速公路征用后,朱为章开出了5600万元的天价,但江肇高速公路筹建处没法接受这个价格,于是委托佛山市力正价格事务所进行评估。
评估之前,朱为章通过各种关系两次约请佛山市力正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经理吴峰吃饭,并送给他3万元现金。其后,评估公司只是按照图纸,给出了3100万元的评估结果。随后,朱为章还伪造了6份供销合同,骗取了355万元补偿款。
拔出萝卜带出泥
目前卷入江肇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高明段贪污受贿串案窝案的有近50人,其中包括公路、交通、国土、建设、经联社等多个部门、多个行业多名党员干部
根据佛山市纪委公开发布的信息,其是在查出高明区明城镇委书记伍志强违纪违法案期间,发现该镇干部傅卫江在负责江肇高速公路明城段征地拆迁工作过程中有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
于是,纪检部门顺着线索往下查,拔出萝卜带出泥,根据南方日报记者辗转多方获得的现有案卷材料显示,目前卷入江肇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高明段贪污受贿串案窝案的有近50人,其中包括公路、交通、国土、建设、经联社等多个部门、多个行业多名党员干部。
江肇高速在高明段征地和拆迁过程中,明城镇主要由时任建设房产办公室主任的傅卫江负责和高速公路筹建处进行沟通。当高速公路征地推进到盈富工业园时,傅卫江找到江肇高速筹建处征地部副经理王忠东,表示希望将补偿标准从每亩3万元提高到8.16万元,并暗示“明城镇政府不会忘记王忠东”。
王忠东表示尽力帮忙。傅卫江立即将情况汇报给时任高明镇党委书记伍志强。他一方面向领导表功,可以通过运作将盈富工业园的土地补偿标准提高,多争取征地收入1400万元;另一方面,他也提出了要求——“回水”给高速公路征地的相关负责人。
2008年4月份,各方达成协议,确定对盈富工业园按照每亩8.16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偿。次月,傅卫江在征得伍志强的同意后,安排人送了30万元给王忠东表示感谢,并希望继续予以关照。
他同时向王忠东暗示,“镇里送你30万,我要协调区里面领导做工作,你要拿出10万给我。”于是,明城镇流向高速公路筹建处的30万“回水”再度以“回水”的名义回流10万元,进了傅卫江的腰包。
时任明城镇镇长的何荣安和镇委副书记潘海洋均证实,伍志强针对解决高速公路工作经费的问题,专门开了两次书记会议,决定要与征用单位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人搞好关系,争取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用可以按照提高标准后镇政府多得补偿款的5%为限作为公关费用,建设办要尽力接待好高速公路的人,具体操作由傅卫江负责。
2008年6月,傅卫江用假发票先后以接待协调费用的名义从林业站报销9万余元,从水利所报销13万余元,共计222000元。事后,他“打点”王忠东8万元,自己截留5万元。
高明镇建设房产办公室作为地方政府与高速公路筹建处征地拆迁协调对接的主要部门,成为了江肇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高明段贪污受贿串案窝案的重灾地。除傅卫江外,建设房产办公室原副主任严永坚也深陷其中。
1974年出生的严永坚之前一直在高明区交通局工作,2007年7月至2008年12月交流到明城镇政府锻炼,是江肇高速公路明城段征地拆迁工作小组成员。
2008年,个体经营者刘亚估在高明区公路局位于明城镇的潭朗道班已被确定征用的情况下,依然租用了道班土地,并未经报建审批擅自抢修建筑物。为了获得征地补偿,刘亚估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严永坚,请他帮忙。
经过和刘亚估几次交谈,严永坚提出一次性给80万元,就帮刘去办事搞定补偿。
最终,严永坚不但让刘亚估的违建获得了补偿,还虚增面积,共骗取了补偿款257万余元。
除此之外,明城镇和杨和镇多名镇干部涉案,集中在建设公路、交通、国土等江肇高速沿线征地拆迁补偿的负责单位。
坍塌的天秤
吊诡的是,作为开发主体和建设主体,高速公路部分工作人员也监守自盗,与村干部、乡镇土地管理人员相互勾结,合伙套取国家的补偿款,堪称“唐僧”私分“唐僧肉”
江肇高速公路全长107.7公里,总投资约87.35亿元,一期工程号称广东省目前为止投资最大的高速公路项目。
江肇高速投入巨大,面对巨额的利益诱惑,一些乡镇干部、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把建设资金当成了“唐僧肉”,虚报冒领实施贪污、挪用等犯罪行为,把国家划拨的建设资金装入自己腰包,将空手套白狼一套玩得稔熟,犯罪金额动辄超百万元。
吊诡的是,作为开发主体和建设主体,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江肇高速公路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也监守自盗,与村干部、乡镇土地管理人员相互勾结,合伙套取国家的补偿款,堪称“唐僧”私分“唐僧肉”。原本互相制衡的两方却狼狈为奸,坍塌的天秤下,巨额的国家财产被鲸吞。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是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8亿元。为了便于管理,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成立了江肇高速公路筹建处、管理中心,分别负责进行建设管理与营运。
1981年出生的肖敬文是江肇高速公路管理中心高级主管,硕士学历。据其称,其家庭条件差,父亲和岳母长年有病,巨额医疗费用压得他喘不过气。他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贪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70多万元。
根据政法部门提供的材料,可以看出这位年轻的技术干部胆子极大。
虚构被拆迁物业物套取补偿款是肖敬文的惯常手段。据公检法查明认定的案情,肖敬文第一次伸手是在2008年初。当时,肖敬文趁与杨和镇建设办原副主任仇志兴吃饭的机会诉苦,称自己家里困难,要想办法搞点钱。
随后,两人通过虚增荔枝树230棵、桉树800棵,骗取补偿款近10万元。仇志兴拿出5万元“感谢”肖敬文。
尝到甜头的他拉开了狂套补偿款的序幕。“我明知清点清单是假的,也代表江肇高速公路方面在上面盖了章,然后就可以轻松套出钱来。”
肖敬文收“黑钱”的事情在当地几乎人人皆知,后来就成了台面上的公开交易。2009年初,朱为章就直接向他提出,一个老表想多搞些青苗补偿。
肖敬文明知是虚增情况,但并没有拒绝,只是吩咐朱为章“不要太离谱”。过了几天,朱为章拿出一份6万元的补偿材料让他签名核实。他想都没想就签名表示已经核查。之后朱为章拿了1万元给肖敬文表示“感谢”。
于是,肖敬文把工作做成了生意,伙同杨和镇、明城镇的多名政府官员共谋通过农户的名义,采取虚构青苗、虚增无主坟、虚增违章建筑面积、虚增花木数量的手段骗取国家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1372余万元,其中肖敬文个人分占175万元。
套取的钱越来越多,“生意”也越做越大,肖敬文被当地基层干部看作是“财神爷”,一些干部主动找上门来和肖谈如何套钱发财。
2009年2月份,黄振雄接任明城镇建委主任,他找到肖敬文。“小肖,你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和其他人一起通过补偿青苗骗取补偿款的事情,不能自己吃饱了就不管兄弟了。有机会我们合作也搞几单,怎么样啊?”
此时,肖敬文已经无法停下来。为了此前骗取补偿款的事情不被传出去,肖答应了黄振雄。其后,肖、黄采取虚报虚增方式,骗取青苗补偿款33万多元,肖敬文分得“好处费”8万元。
案卷显示,原江肇高速公路筹建处征地部副经理王忠东由于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和骗取补偿款而被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原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江肇高速公路筹建处工作人员黄进因同样的罪名被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值得一提的是,涉案的肖敬文、黄进均为研究生学历。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发布的《2012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报告》认为,“部分农村基层组织干部的职务犯罪手段,多以利用职务虚报重领、重复报账以及收入不入账等形式贪污、受贿和挪用公款,手段单一而直接。与农村基层干部不同的是,大部分职务犯罪主体都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社会地位,他们的作案过程往往通过钻法律漏洞、走政策边缘、制造模糊行为等体现,具有较大的隐蔽性和欺骗性。”
狼狈为奸 监管失效
■记者手记
江肇高速公路高明段短短24公里的建设区间,竟然先后有近50人因为涉及贪污受贿串案窝案而被立案查办,让公众感到瞠目结舌。
纵观整个贪腐窝案,其中的利益逻辑并不复杂。高速公路占地补偿牵涉范围宽、环节多、人员杂,犹如一块巨大的蛋糕,如果参与者不能正确履行职责,在金钱的诱惑下,极易发生贪污、行受贿和挪用等职务犯罪问题,很容易卷入利益漩涡当中。
其中,面临着被征地和被拆迁的村民,有着多获取补偿的逐利冲动。一旦村干部法制意识淡薄,或基层组织建设不够完善,就给了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可乘之机。在铁炉庄村村干部梁国江等5人涉案之前,该村村民多次上访反映村财务“管理混乱、账面不详,补偿款分配不公”等问题。
在镇政府层面,高速公路亦如同从天而降的一块蛋糕,面对巨大的利益,谁都想来分一杯羹。高明区明城镇是集体沦陷——时任镇委书记专门召开书记会议决定与征用单位搞好关系,以镇政府多得补偿款的5%为限作为公关费用,最终造成了“涉嫌贪污或收受贿赂的涉及高明区公路、市政、交通、国土城建和水务等要害部门”的恶果。
此次窝案的一大特点在于堡垒从内部被攻破,建设主体方高速公路公司部分工作人员丧失法纪意识,和乡镇土地管理人员之间、村干部之间相互勾结,利用职务便利大肆侵吞、私分、挪用占地及附属物补偿款。在熟练的勾兑下,双方成员把每征一寸土、每拆一根青苗都操办为个人捞取外快的良机。
事实上,这种狼狈为奸的操作模式并没有多少技术含量,牵涉其中的人员亦不需要多高超的技巧,但为何屡屡得手?此次江肇高速窝案将带来哪些警示?
遭到诟病的仍然是高速公路“四位一体”的建设模式。高速公路多由政府直接投资管理,建设项目立项、投资、建设、管理“四位一体”,即建设项目实行的是政府投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临时机构组织项目建设的模式,这使得建设机构权力部门和负责人的权力过于集中,直接导致监管失效,才让公路交通工程屡陷集体贪腐怪圈。
今年,我省有13条高速公路开工建设,另外有7条高速公路将在年底建成通车。副省长、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总指挥刘志庚表示,各高速公路要打造“优质工程”和“廉政工程”。
要想根除高速公路建设中的腐败现象,改革“四位一体”的管理模式是关键,要尽快实行项目、资金、市场互相分离,彼此制衡的交通投资体制,然后建立起针对高速公路建设的专门的监督体制。 ●南方日报记者 杨大正 陈晨 唐梦 实习生 潘静仪 梁坤 夏侯命波 发自佛山 策划统筹:胡念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