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定责有争议
凯达运输公司下面挂靠有400多辆货车,公司方和货车司机都证实,在该公司成立六年来,安全生产制度一来制订得很不完善,二来即使制订了也没人遵守。原因很简单,公司或车主之间纯粹是名义上的挂靠关系,只是为了方便办理报销和验车等手续,对货车出去拉什么货、又出了什么事,公司方几乎一无所知。
甚至,连运输公司必需有的停车场,也只是以一张租地合同的形式,存在于该公司工商资料的档案中。事实上,“张志栋从来没有租过停车场。”张树坤说。
所以,对石彦飞去陕西蒲城拉烟花爆竹一事,凯达运输公司在案发前一无所知。石彦飞家人也只是知道,其出河北的时候拉的是机器设备,一直等到警方上门,才知道他拉烟花爆竹出了事。
对车船等挂靠企业后所涉及的安全生产责任,网上有很多相关报道和论文等,大部分观点认为被挂靠企业不能成为主要责任人。河南南阳大货车司机、被誉为“货车司机维权第一人”的王金伍对此表示,货车挂靠运输企业,完全是运输管理等部门为了从货车上多收费、乱收费,而制造的一个中介机构。
“运输企业只收挂靠费,二级维护和年检费等,根本不管我们,也管不住我们。”王金伍说,一旦离开挂靠企业,个体货车司机很难办理年检和报销等手续。
凯达运输公司与石彦飞签订的挂靠协议规定,“因违法经营运输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由)乙方(石彦飞)承担。”但事实是,这并不足以保护该公司免受事故责任的追究。
辩护律师王志荣则对张志栋涉嫌的重大责任事故罪提出了质疑,因为该罪指的是“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王志荣认为,张志栋对运输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尤其其与石彦飞货车的关系,并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生产”和“作业”。“他肯定有责任,但不是刑事上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