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 不收学费、杂费、借读费,免费提供教科书
修订草案的第二条是本省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借读费,免费提供教科书。
其中,“借读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是新增加的内容。
目前,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一费制”,在农村地区已经实现全免费,城区里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也只收取书作费,免收学杂费。
“收取的书作费,是在购买教科书后还有剩余的资金,给学生购买成作业本。”一位教育界人士说,如果免费提供教科书,也就意味着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也将免收书作费。“这是真正的全免费教育。”
学校建设 城市新区和学校同时规划
第十六条中增加一款,内容为:“在城市新区规划中,必须同步规划学校位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住建、规划等部门,依据城市规划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学校建设专项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第十八条第二款中规定:“五千居民以上规模的住宅区应当配建一所小学,一万居民以上规模的住宅区应当配建一所初中。”
生均经费 按在校实有学生人数拨付生均经费
第五十三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内容为:“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应当按照在校实有学生人数及时拨付。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农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此项修改,一位教育界人士表示,生均公用经费的拨付,省里应该出台更详细的规定和标准。“比如,农村地区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是多少,城市的标准是多少,经济发达地区的标准是多少。”这位教育界人士说,对生均公用经费的标准做详细规定,操作性会更强,也更利于监管。
教师待遇 提高农村地区教师的津贴标准
第三十八条增加了以下内容:“省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统一标准核定城乡教师编制”;“定期核定教师编制,每五年至少核定一次”;“省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核定编制内对教师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教学需要和学生变动情况,每年调整一次,调整方案由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第四十一条增加了一个内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提高农村地区学校教师的津贴、补贴标准,改善教师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