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酬喝高了,认为深夜没交警,武进人秦某坚持开车回家。一时逞勇后果严重:23岁的姜某命丧轮下,而秦某赔偿了68万元,家底几乎掏空。因交通肇事罪,日前,秦某被武进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秦某是个小老板,今年2月2日晚,他约朋友喝酒喝多了,深夜11时许,他摇摇晃晃开车回家,行驶至湖塘镇夏城路时,撞上了同方向骑行的一辆电动三轮车,导致骑车男子姜某当场倒地,不治身亡。
秦某被认定负事故全责。经查,意外发生时,他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86.4毫克/100升,已是醉酒,车速为68-71公里/小时,超过了60公里/小时的限速标准。
姜某的儿子才1岁多,其家人痛不欲生,多次与秦某一家发生冲突。在当地司法所协调下,秦某最终赔偿68万元。(芮伟芬 朱婧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