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省份公布了筹划已久的新型城镇化路径,其中引入金融资金被摆在了重要位置。比如,四川省发布的《关于2013年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就指出,创新城镇化发展投融资体系,充分发挥信贷和投融资平台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大力支持城镇化建设。
与此同时,金融机构紧抓城镇化中的商机,业已迈开了脚步。5月10日,国家开发银行与福建省签署合作备忘录,承诺未来三年融资
1500亿元,支持福建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改善民生等方面。
新型城镇化被视为拉动内需的最大潜力,又是改善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不论是老百姓还是地方政府都对此充满了期待。然而,推进城镇化最现实的要求是,需要巨量持续的资金投入。钱从哪里来,如何撬动金融资金乃至民间资本,成为地方政府面临的一大考验。金融机构支持城镇化,选择怎样的切入点和路径,如何创新信贷机制与城镇化需求相适应,也是一个重要课题。
直观来看,新型城镇化带来的是资金需求放量和需求主体多元化。首先,新兴城市圈的发展必然带来基础设施的大量投入,这既包括交通、供水、供电等基建工程,还包括节能环保、公共服务等“软件”投资。其次,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内涵之一是城乡一体化。这意味着,现代农业的加快发展不仅使农民资金需求呈几何级数增长,而且金融需求群体将会扩大到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村经济主体。再次,衡量一个城市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是现代服务业等第三产业的发达程度,城镇化进程必然伴随着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民营个体经济的发展也将对小额信贷产生大量需求。
虽然多元化的金融需求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但是能否选对切入点却至关重要。因为城镇化中的许多项目具有很强的公益性,不仅资金需求量大,而且投资回收期长,社会效益巨大,但是经营收益却不高。如果银行信贷资金因此而产生风险,不但会损伤银行继续投入的热情,还会影响新型城镇化的进程。
而且,从金融资源配置的角度看,目前优质的金融业务仍然集中在优势地区和优质项目,而新型城镇化的发展重点在小城市集群、乡镇和农村地区。这些地区属于金融服务的神经末梢,虽然服务半径在不断扩大,但是与城镇化急剧增加的需求相比,金融机构能否在信贷配置、机制创新、产品开发上及时配套,还是一个未知数。比如说,乡镇上的一些创新型企业由于缺乏担保和抵押,还难以获得银行支持,金融机构针对农业科技推广、土地流转经营方面的产品和服务创新仍显不足。
有业界人士指出,金融机构支持城镇化应当体现差异性,将其自身的优势和特色发挥出来,才能形成竞争、有序的支持格局。比如国开行的开发性金融在基础设施建设上有优势,城商行则在本地产业集群上有着其他行难以企及的地缘优势。金融机构应当依据产业政策的调整,积极调整经营战略,在信贷流程和产品服务创新上匹配新型城镇化。
新型城镇化以改善民众福利和提升城市质量为出发点,避免出现摊大饼式的“造城运动”,同样金融机构也须防止出现对优质项目一哄而上,而薄利项目无人问津的局面。在新型城镇化中,要着重引导信贷资源投向新兴产业、绿色产业、特色经济等,满足城镇化中的各类资金需求,避免出现短板。同时这需要运用财政资金,建立起激励信贷投入的风险补偿机制,对城镇化薄弱环节支持力度大的金融机构,应当获得补贴倾斜和税收优惠。比如,四川省政府就提出,建立财政支持城镇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省级财政对城市新区、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
不少专家认为,除银行资金外,民间资本是城镇化亟待激活的重要资金来源。一方面民间资金体量巨大,可成为城镇化持续的长期资金来源,缓释地方融资平台的短期偿债压力;另一方面,利用民间资金方式可以更为灵活,比如城投债、BT、BOT等形式,更加适应城镇化多元的融资需求。
目前,城投债是地方融资平台筹集城镇化建设资金的主要渠道之一。据东北证券统计,
2012年1月4日至2013年2月8日,城投债发行额为9900亿元,预计今年全年城投债净发行规模约在8000亿元以上。与期限单一的银行信贷比,城投债发行不仅还款期限分散,摊薄了短期还款风险,还能大规模虹吸社会上的闲散资金。未来的方向是,一旦地方财政建立起预算硬约束,可考虑把城投债发展为权责更清晰、风险披露更充分的市政债。李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