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7日电 题:当红会遇到网络
作者:刘仰
微博作为网络媒体的新形式,在中国诞生的时间并不长,大约只有三年。在这不长的时间里,微博引发或助推了大量公共事件、媒体事件。不可否认,其中有些起到了积极的正面作用,但也有相当一部分因网络媒体不负责任地滥用权利而给社会和当事人造成严重的伤害。广受关注的“红会风波”便是其中之一。这一风波历时两年,已成为一场娱乐化质疑和故意炒作的“微博闹剧”。
雅安地震发生后,“中国红十字会”积极投入到抗震救灾的工作中,同时却遭遇史上最严重的信任危机。这场危机没有具体的突发事件,只是因为有些人看到“中国红十字会”在积极救灾,便反复提醒公众不要忘了两年前的郭美美。于是,一场危机在反复提醒下终于形成。于是,一系列诞生于汶川地震并被盖棺论定为谣言的陈旧信息又被挖出来“鞭尸”。例如,中江县红十字会人员购买了一万多元救灾药品,要求开五万多元发票,当时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已定性为“谣言”,又被重新炒作;再如,汶川地震期间“一千三百万元买了一千顶帐篷”亦早有权威媒体公开辟谣,但又被人从犄角旮旯里重新找出来,再次传播;等等。而两年前爆发的“郭美美事件”,在张冠李戴、移花接木的手法下,突然又被制造成新的下文:“郭美美对抗红会”上演连续剧。网络媒体不管事实真假,只管兴奋起哄。
“中国红十字会”再次辟那些早已辟过的谣,但仍有部分网民因受谣言影响先入为主,闭耳不听。事实上,有些谣言轻易就能被击破。例如,关于“中国是唯一未加入国际红十字会的会员国”,只需查询“中国红十字会”历程沿革即可发现,“山寨红会”纯属谣传。该组织西历1904年创立,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于西历1912年1月15日通报各国,正式承认“中国红十字会”为国际红十字运动成员之一。西历1952年7月,第18届国际红十字大会承认“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国惟一合法的全国性红十字会。而“郭美美对抗红会”的后续情节,提供爆料信息并不是当事人,而是身份不明的微博用户;激发网民兴奋点的所谓17.2G的视频,也迟迟不见踪影。网络舆论要求红会出具击破谣言的“铁证”,然而,谁能证明一件未曾发生的事情?网络上流传的一句话:“造谣动动嘴,辟谣跑断腿”,这种遭遇对于红会已不只是传说。
媒体就是传播信息的媒介,它是一个中间人,在信息源头和信息接收两者之间实施信息传递。因此,对于媒体的基本要求就是传递真实信息、真实传递信息。然而,在利益和其他诉求的影响下,故意编造、歪曲、放大或掩盖真实信息的现象屡见不鲜。在男女不能自由交往年代,媒人是一个类似现代媒体的职业。有些媒人能成就百年和好、美满姻缘,收到人们的感谢。但有些媒人为了猪肉、猪头和钱财,隐瞒真相、夸大事实。一张能说会道的嘴,能把瘸子说成风度,把麻子说成彩妆,也造成很多人的终身遗憾。
媒人之所以可以像现代媒体一样吃拿讨要,就是因为她利用了男女双方不能亲自见面的客观局限。当今媒体上的内容真假难辨,同样是因为事实与受众不能直接见面,因而给了媒体上下其手的空间。中国古人对此早有认识,做媒也需“三媒六证”,男方、女方各有媒人,还有中间媒人,如此才能防止媒人那张能把死人说活的嘴信口胡来。当今网络时代,“三媒六证”的原则依然有效。当事人双方各自的声音,甚至应该比媒体的判断结论更重要。但网络媒体则往往利用传播特权,将自己的声音盖过所有其他声音,使得信息来源比较单一的很多网民形成顽固的先入为主之见。而网络意见领袖或党同伐异的“公知”们则以偏激、偏执、偏面的信息碎片,使得网络唾沫成为具有毁灭性的滔天巨浪。
“红会风波”两年来的演变未必已经结束。在经历了这个过程后,社会各界都应做点的理性反思:质疑要有根有据,质疑不能建立在不真实的信息乃至谣言的基础上;质疑的目的是为了改进,而不是为了摧毁;“中国红十字会”这样的被质疑者应加强信息公开透明,方能树立公信力,挽回公信力。由此我们看到“红会风波”的两个方面,一方面,红会在当今中国社会有它存在的必要性,作为一个具有高度社会性、广泛性的全国性组织,红会应该坦然接受社会各界的质疑,以便更好地为公众服务。
另一方面,当媒体号称“第四权力”,实际上有超越一切权力的野心和架势时,肩负舆论监督责任的媒体本身,是否也应该受到监督?当今社会民主是普遍要求,民主就是个人权利与最高权利之间的关系。事实上,个人权利与最高权利很少能直接见面,直接民主几乎不可能,绝大多数民主都需要中介,而媒体是最重要的中介之一。因此,没有良好的媒体,就没有民主;媒体的胡作非为,将会导致民主死无葬身之地。当今中国以网络媒体为代表的媒体乱象,绝不可能给中国带来真正的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