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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普通高中招生开始报名资格认定 16类考生享受加分

2013-04-20 07:54:44 来源: 中原网--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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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网讯(郑州晚报记者 张勤)为保证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报名工作顺利进行,昨日起开始进行初中毕业生的报名资格认定工作。符合条件学生的名单将在班级和校内张榜公示3天以上,接受全体学生的监督。

16类考生享受加分照顾

少数民族考生;归侨、侨眷考生;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人子女;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移民考生。

享受分配生照顾需要条件

享受分配生资格的考生,如果是郑州市区户籍,需要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学籍,在学籍注册学校连续就读3年,初中阶段综合素质总评为合格等次以上。

如果是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且在郑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含1年),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学籍,在学籍注册学校连续就读3年,初中阶段综合素质总评为合格等次以上。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行分配生资格认定所需材料:

学生户口簿,父母在郑居住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务工合同(或父母开办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社会保险部门出具的、初中阶段父母一方在郑缴纳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初中入学录取通知书。

如果是没有务工合同的个体工商户,或者没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提供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作者:记者 张勤  编辑:刘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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