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摘要】“郑东新区之所以大都按所得20%征收个税,是因为该区域所售二手房,多是近几年的新房子,都能提供相应票据。这个区域一直都是这样执行的。”地税人员介绍说。
此外,采访中,王川向记者提及,郑东新区办税服务大厅曾张贴公告,提到执行国税发[2006]108号文件。经查阅,该文件中关于个税征缴的表述中,并没有要求税务部门根据房屋的不同持有年限以不同税率征收个税。
上面的政策太猛,下面的对策发蒙。
国务院上月出台的楼市调控“国五条”及其细则,因其严厉性,不仅对市场造成心理冲击,也令部分地方政府一时进退两难,只好“等等看”,致使中央、地方政策衔接上的“空窗期”尴尬延续。
除了交易井喷外,关于地方细则的内容也是传闻满天飞。
昨日,有报道称,出售自有住房所得20%缴个税的政策,在郑东新区已开始执行。有读者反映,这么大的事情为何不对外公布?
记者求证相关部门得知,郑东新区大都按20%征收个税,这是事实,原因是该区域所售二手房多是近几年的新房,都能提供相应票据。这个区域一直都是这样执行的,不是新政。
求证
郑州细则仍未出台
昨日,有报道称,出售自有住房所得20%缴个税的政策在郑东新区已开始执行。
有读者反映,郑东新区确实是按20%的标准计征个税的。
昨日上午,记者在郑东新区办税服务大厅看到一张通知,上面写着“由于征管系统进行维修,今天停止办理一切涉税业务,明天恢复正常”。记者询问窗口工作人员,对方称无可奉告,20%的个税标准他们说了不算。
记者向地税咨询台工作人员求证此事,他说,没有这回事,不要轻信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