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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市场新规3月起施行 “野蛮分拣”最高罚三万/图

2013-01-31 09:46:11 来源: 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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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蛮分拣”情节严重最高罚三万元

  据一位快递员透露,一些快递公司的快递员没有培训就上了岗,加上恶性竞争,大家只能靠量取胜,其结果必然导致“快件飞来飞去”。碰到“双11”、春节等高峰期,大家都怕爆仓,所以比较容易出现暴力分拣。此次新《办法》明确规定,快递企业分拣作业时不得野蛮分拣,严禁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毁损快件,否则将被邮政管理部门处罚。

  对如何界定野蛮分拣,快递服务国家标准有详细规定——快件分拣脱手时,离摆放快件的接触面距离不应超过30厘米,易碎品不应超过10厘米。违反规定的,由邮政管理部门处一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最高可罚三万元。

  货物损坏后赔偿额度不再受“邮费三倍”限制

  “我买的好几百的玻璃杯,快递送到后破了好几个,对方却只赔偿邮费的3倍,这合理吗?”郑州消费者杜女士对旧的赔偿标准提出质疑。不少消费者认为,快递企业对丢失物品的赔偿标准有“霸王条款”之嫌,严重地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据了解,此次《办法》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损毁,快递企业应当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也就是说,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没有约定赔偿额,按照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作者:记者 王灿 实习生 刘艳艳  编辑:刘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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