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教育厅发通知严禁中小学寒假违规补课,对违规学校及负责人将严肃处理。
按规定,我省小学、初中寒假放4周,高中寒假从农历腊月二十三开始到次年正月十六。各地要保证寒假放假时间,统一安排放假、开学时间,不能随意变更。
寒假期间,各地普通中小学(含民办普通中小学,下同)一律不能组织学生进行违规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学生的文化补习班;不能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或提高班;不能组织或诱导学生到民办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
另外,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开办课外辅导班或在课外辅导班授课。各地要加强对社会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规行为。
按规定,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寒假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每天1小时、1.5小时、2小时以内。提倡老师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类、实践类、探究类作业。
对违规补课或其他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行为,省教育厅表示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规学校及其负责人要按照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教育厅还将组织督查组,通过暗访等形式对各地规范办学行为情况进行督查,对出现违规学校较多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还将约谈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