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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郑州“房妹”案看网络反腐

2013-01-15 16:12:42 来源: 中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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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合肥“房叔”、福建“房嫂”、郑州“房妹”齐因网民的实名举报而受到调查,网民的热情跟进和媒体的连续报道将这三宗“房事”推向了高潮。回顾合肥、福建、郑州三地的处理办法,我认为郑州的处理办法值得各地借鉴,只有建立起网络反腐和司法反腐的良性互动,才既能维护我国法律的权威,同时良好的利用好网络吸取民意,严惩腐败分子。

 2012年12月15日,合肥当地网络论坛出现一则实名举报“合肥市新站区站北社区原书记方广云等人贪污、侵吞老百姓回迁房136套”的网帖,方广云随即被网民称作“房叔”。2012年12月26日晚,微博爆料郑州“房妹翟家慧”拥有11套房产的消息。紧接着,福建“房嫂”田荔琴又浮出水面。今年1月11日晚间,自称是旅美侨胞的陈秀萍在互联网上发帖实名举报福建证监局原副局长田荔琴及其家人名下有16处房产,市场价值超过5000万元。

三条实名举报信息在网络上被迅速传播,再加上众多媒体的报道,给三地都形成了巨大的舆论压力。总结三地的应对,合肥成立了纪委专案组,开始是闷头自己查,看到不断有新的举报信息出来后,终于在2013年1月11日引入举报群众深度参与,协助专案组调查。很明显,官方的调查并不全面,反而由媒体报道出来的内容牵着鼻子走,被动的调查当然会引起民众的不满。福建“房嫂”也比较笼统,虽然“房嫂”本人出面回应,但到现在福建证监局也只是表态“目前证监会已经介入调查此事”。相比起来,郑州则做得好很多。2012年12月26日了解到针对翟振锋女儿11套房的爆料后,郑州纪检、检察、公安、房管、土地、规划等部门组成专案组,主动约见爆料人,重视网络声音。1月4日,郑州市检察院认定翟振锋已触犯法律并具备立案条件,决定对关键人物翟振锋正式立案查处。1月13日晚,郑州市检察院宣布,翟振锋已由河南省检察院决定逮捕。公布了初步调查结果并回应了舆论关于房妹事件的几个疑问,表示将进一步调查并及时公布。

通过对比可以发现,郑州在处理“房妹”案不仅清楚,严格按照司法程序,也更加有效率。有部分网友质疑郑州处理“房妹”案的有些拖沓。但是笔者认为,如果迫于舆论压力仓促做出处理结果,也许会让部分群众大快人心,但绝不是长久之计,狂欢式的“网络反腐”仅能给网民一时之快,却不是治理腐败问题的根本武器。我国是法制社会,依靠法律来处理不法分子才是最根本的方法。治理腐败问题,网络绝对代替不了法律,必须依靠法律,如果没有法律的约束,在互联网上,人人可以随意突破道德的底线,也就意味着人人可能成为被攻击的对象,当大家都在谩骂、攻击、诋毁时,网络也会逐渐失去公信力,“网络反腐”自然也会走到尽头。

公民的反腐热情值得赞扬,谁都期待一个公平透明的社会。在现在人人都掌握扩音器的网络时代,应该为民间反腐的声音提供出口,使网络反腐与现有的反腐机制良性互动,不至于走向盲目;同时也使现有反腐机制在民间资源配合下,才能更有效地清除腐败。

[作者:网友“山里人”  编辑: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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